葉桂平主任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港澳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接受新華社採訪

發佈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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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11日下午表決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2020年8月12日,我校協理副校長、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桂平教授接受新華社採訪,就此發表了相關看法。報導內容節選如下:

 

 

        全国人大常委会11日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港澳法律界人士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表示相关决定有助香港和内地法律界在大湾区内开拓市场,促进港澳与内地法律界优势互补,推动区内法律服务业长远发展。

 

        澳门城市大学协理副校长、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副理事长叶桂平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两个法律体系及三个法域,此次决定力图在制度衔接上消除合作障碍,对于推动粤港澳三地在法律层面实现合理对接和软联通是一大突破。

 

        叶桂平说,该决定一方面能够促进澳门职业资格法律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使澳门法律业界人士尤其是青年能够更便利地在大湾区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区域内法律服务协同发展,共同构建良好法律保障,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直接参与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建设。

 

(圖文來自:http://www.xinhuanet.com/2020-08/12/c_11263605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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