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桂平主任受邀參加“一國兩制”實踐中的公共政策學術研討會並作主題報告

發佈日期: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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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舉辦了“一國兩制實踐中的公共政策學術研討會,我校協理副校長、中心主任葉桂平教授受邀出席並作《澳門特別行政區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管理體系研究》報告。

 

       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山大學、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等十多位來自不同學科領域的專家學者,分享了各自的獨到見解,為澳門特區推進與“一國兩制"實踐相適應的特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帶來新思維、新理念,共同助力澳門特區在新時期的成長,藉此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的利益,確保澳門社會的長期繁榮和穩定,推動“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的軌道繼續前進。

 

       當中,葉桂平教授的報告主要通過回顧分析本澳回歸以後應對突發事件的主要工作,反思澳門關於防災減災的缺陷與不足,進而對澳門特區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構建安全韌性城市提出若干政策建議。相關內容節選如下:

 

 

(一)提升災害監測預警和防災能力

1.災害監測預警與共用

對災害及時、準確、有效的監測是災害預警及防災減災的前提,因此需提高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監測資料共用能力。首先,在現有基礎上,經科學評估彌補觀測盲點,完善自然監測信息測報網點佈局,同時加強基礎設施區域的監測設備建設。其次,加強與內地及香港地區監測資料共用能力建設,提高監測廣度和時效性。最後,提高定量監測能力和建立資料處理平台,建立資料庫,提高對各類氣象監測信息的立體化(海、陸、空)、精細化和客觀化分析水平,實現對主要災害性天氣的全天候無縫隙監測能力。

2.災情統計評估與共用

對災情信息準確及時的收集與統計分析,有利於提高救援的效率和準確度。對此,需要加強統計報送能力,提升災情信息對救災救助決策的支撐作用。首先,建立多元化的災情統計報送體系。在災情原始資料提供管道、災情統計報送制度、災情統計報送的空間範圍上做進一步提升,力爭提供完整及時的資料。其次,建立健全災害預警信息發佈制度,綜合應用無人機、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面向社會組織和公眾,建立集共用、服務、查詢、應用於一體的災情資料資源分享平台,通過各種途徑把災害預警的信息發送到戶到人,並提高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的準確性、時效性和公共覆蓋面,切實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 最後,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用平台。確定彙集、交換、存儲、處理和服務的共用信息範圍,對信息的使用、存儲、更新、備份管理等進行細緻規定,建設資料共用信息化保障環境,實現災害風險隱患、預警、災情以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在部門間的及時有效共用。

 

(二)建立完善應急聯動協作機制

1.提升政府決策能力和社區應急能力

首先要提高政府官員的應急決策指揮能力,包括判斷力、決策力、掌控力和行動力。建立高級官員領導機制,以個人負責制提高應急有效性,並使各級官員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基本功、應對經驗以及應變能力。其次,維護公共安全的主戰場在基層一線,在基層編織起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防禦體系非常有必要。 對此,利用好人力、技術、資金等社會力量,鼓勵和引導社區人員協同開展減災救災、應急救援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支援受災居民安置、救災物資發放、居民心理輔導等。

2.增強應急隊伍救援和裝備能力

應急隊伍救援能力建設主要包含建設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各類專業救援隊伍、企業專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願者應急隊伍。就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建設而言,其一,依託消防局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減災,重點加強滅火、搜救、營救、運送能力以及後期保障能力的建設;其二,依託海事、海關部門加強海上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重點強化海上巡邏、海上搜救、隊伍管理等能力;其三,依託醫療衛生部門加強籌建國際應急醫療隊,重點加強衛生應急核心人員的緊急醫療救援能力、流行病調查處置能力,以及新發病原體的實驗室檢測能力;其四,依託治安警察局建立應急救援後備隊伍,重點關注重大暴力、恐怖襲擊等暴力犯罪社會安全事件。在此基礎上,制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指揮、信息共用、協調聯動。

此外,澳門應急救援隊伍裝備體系亦需跟上,及時加強澳門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比如升級防護裝備、通信裝備、攻堅裝備,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先進指揮通信等在防災減災救災中的應用。對此,可以充分發揮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科技支撐作用,深入研究災害孕育、發生、發展規律以及防治技術,推進先進技術和裝備的研發應用。

3.提升公眾憂患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不僅需要政府力量引導,還應納入公眾參與,確保上下聯動。對此,一可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課程和防災減災教育,相關政府部門可指引編排學校課程、教材以及安排定期的災害培訓演練。二是建立多層次的安全培訓體系,依託消防部門、相關院校及專業人士,面向社會人群開展安全防災教育培訓,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應建設公共開放的應急科普基地與設施。四是建立暢通的應急信息和知識獲取管道,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增強公眾應急意識。

 

(三)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機制

1.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資金體系

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資金體系是建立應急管理體系最重要的一步。對此,構建澳門安全韌性城市應納入政府各部門的年度實施計劃中,通過部門年度財政預算來保障應急管理工作的經費充足。並且,對於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中的重點項目、應急物資儲備以及日常的維護設施所需的費用等恆常性任務,政府應設立專項預算來提供資金支援。另外,關於私人方面的防災減災工程或項目,政府可制定相應的幫扶補貼政策,配合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鼓勵多元化力量加入構建韌性城市的隊伍。

2.建立救災物資快速通關和綠色通道機制

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創新機制,建立粵港澳三地應急物資協調聯動制度,以此幫助三地應急物資管理,以及管理人員、機構的協調聯動,指導更高效完成物資運送工作。同時,規範物流機構、口岸關口和相關部門協作完成應急物資跨區域調配工作。

3.建立健全救災物質儲備體系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充分動員社區、企業、社團及志願隊伍參與,建立建全符合澳門特區實際情況的物資儲備保障體系。第一,建立應急物資儲備點體系。結合避險中心、緊急疏散停留點、集合點等,在相應地點設置物資儲備點。第二,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品種和數量。擬定應急所需要的物資種類,購置與避險中心安置人數相匹配的至少三天的物資,並於定期檢查及補充。第三,建立緊急物資運送和發放機制。做到災害發生後即時將物資派發給受災民眾,保障大眾安全。

 

(四)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法制體系

1.加快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司法是制度的內在要求和根本保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能優化應急管理效率和規範應急管理程序。澳門特區防災減災的法律存在時間陳舊、內容不合時宜等特點,應修訂《澳門民防綱要法》等一系列與應急管理及災害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突發事件的預防監測、救援應對與災後恢復等相關內容。

2.優化應急管理技術標準體系

應急管理标準是法律法規的延伸,是統一的技術規範。建議澳門特區政府持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標準體系,加大對相關標準的宣導力度。首先,加強頂層設計,盡快建立統一規範的标準化工作程序;其次,進一步明确标準歸口管理和業務管理職責,確保分工清晰、互相銜接,使标準化各項工作更加優化到位 ;再者,涉及修訂調整标準制方面,在保證專業把關和嚴格審核的同時,解決重要标準制修訂周期過長的問題;最後,針對标準實施效果差等現象,加強監管執法和跟蹤評估。

3.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在修訂與完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後,還應及時面向不同群體、採取多元化形式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建議以政府為主導,引導學校、醫院、社會個人以及其他組織學習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引導水利、電力、氣象、通訊等部門積極採用最新標準開展工作,並且充分利用媒體以及互聯網推廣相關宣傳教育。

 

(圖文來自:https://mp.weixin.qq.com/s/LsD-2B3kesdlkPQVRn7T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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