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桂平主任就澳門自治基金規範化運作接受《澳門月刊》專訪

Release date: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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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8日,我校協理副校長、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桂平教授接受《澳門月刊》專訪,就澳門自治基金規範化運作發表了相關看法。報導內容如下:

 

 

澳門現有自治基金規模龐大,涉及的公帑眾多,分佈在不同的範疇。原則上,自治基金這樣的組織形式順應了當今公共行政改革浪潮中的“治理”和“善治”理論,以權力下放、脫離官僚、公共事務管理社會化為特點,具有靈活性和高效率。一直以來,自治基金的運作有助於完善資源分配,初衷在於構建多元完善的服務平臺體系,配合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目標及政策,推動澳門經濟社會轉型,還對公民社會創新自主發展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

 

提高自治基金決策程式專業性嚴謹度

 

自治基金型別多,涉及不同範疇,部分有資源重疊造成浪費的情況。新一屆特區政府重視推進公共行政改革,落實優化及重新整合自治基金的政策,例如在《二零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加強監管自治基金,重點改革和完善自治基金的管理、資助審批和公開制度。並且,還成立了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此後,分析各個基金的職能,按照“專業歸口”原則明確分工,對職能相近或重迭的基金進行合併重組,由單一基金專門負責該領域的資助,促進資源整合和簡化審批,如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落實優化及重新整合自治基金的政策。

 

特區政府2022年1月1日起將原文化基金和文化產業基金合併為文化發展基金,統一負責資助本澳文化藝術領域的活動和專案,包括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支援保護文化遺產、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和支援企業發展文化產業等;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7/2022號行政法規《教育基金》,自2022年6月1日起將教育範疇內的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統一整合為教育基金,由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管理運作,落實對教育資助的歸口管理。

 

在整合規範自治基金的同時,自治基金的監管方面也需要加強,要提高監察自治基金在實際資助運作過程中的效能,以促進謹慎合理使用公帑。其次,自治基金在資助專案的稽核、批覆時,需注重專案的效益回報,可考慮建立健全績效衡量機制,提高決策程式的專業性及嚴謹度。再者,對於重複申請資助的問題,可以要求受資助單位申報同項目關聯資助情況,還要釐清各部門的資助分工,提升跨部門協作能力,使得日後專案申請資助時更對口,避免出現多方申請、各自審批、重複資助的情況。

 

最後,自治基金在審批修改申請、結算等方面行政程式耗時久,比較落後,耽誤專案執行,這方面的問題必須進行認真梳理,要在嚴格審批程式的同時,還須科學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此外還要加強自治基金內部相關工作人員的專業程度的提高,這也是提升自治基金科學高效運作必不可少的條件。

 

加強自治基金的管理監督統一制度

 

自治基金在資助制度體系和資助計劃設計方面都存在改善空間,各自治基金可優化資助計劃的設計,推動不同資助計劃在規則層面上實現統一化及標準化。

 

根據過往審計署、廉政總署報告揭露,本澳的自治基金在管理使用的各個環節上均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一些小型自治組織機構,其管理層領導人員採用單一管理架構模式,組成多為純官員,沒有社會人士或專業人士的參與,或社會人士成員代表性、認受性不足。在資助分析階段,存在重複資助浪費資源的狀況;在審批階段,出現多起沒有嚴格按章審批的事件,缺乏人員迴避機制,有暗箱操作之嫌,需要增加資助審批工作全程的透明度,使審批程式更加公平專業;在款項發放階段,退款機制未嚴格執行;資助審批成功的專案缺乏公示及質詢環節。

 

在管理監察階段,存在灰色地帶,專案執行審查流於形式,監察核實標準不一,出現沒有嚴格執行提交審批檔案的特定要求的情形,例如就曾有受資助方對資助裝置保管不當的問題,並且,即使成立了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該機構也只是負責自治基金部門的統籌、協調及評估資助工作,以及訂定資訊透明度方面的要求,對自治基金進行橫向性監管而已,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自治基金存在的監管不到位問題。

 

歸根結底,自治基金還牽涉到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問題,關乎著政府的整體形象。對此,最重要的是要與時俱進加強法制建設,把特區為數眾多、盤子寵大的自治基金納入法制化建設和管理軌道,要加快推動出臺針對自治基金的管理監督統一制度,同時上升為法律制度,從制度上彌補有關漏洞,使自治基金的發展更加規範化、透明化,通過陽光化運作,改善民間對自治基金公共資助被濫用、揮霍、輸送的負面印象,提升自治基金的可信度。

 

要精確有效支援經濟多元發展

 

特區自治基金設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鼓勵社會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產業專案,促進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現時澳門確立發展的高階製造業、中醫藥產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以及現代金融業四大產業,大的方向已經明確,但對這些產業內部還需要進行有針對性的研究,孰輕孰重,哪個更有力於發展和突破,要結合本澳及合作區發展的實際,找好主推產業作為重點突破,建議發展的方向宜少而精,帶動作用強。

 

只有明確好方向後,自治基金公帑才能用在刀刃上。好比扶持高新科技產業,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下可以推出創業投資引導計劃,聯合私人風險投資基金共同投資澳門的科技初創企業。澳門發展文化旅遊會展產業已有比較好的基礎,在推動這一產業做大做強方面,文化發展基金要發揮鼓勵和引導作用,要增強自身嚴謹度、專業性,對本澳有創意、有潛力、有輻射帶動作用的文旅會展專案要科學精準有效地給予全力支援,為本澳產業多元發揮積極作用。

 

還必須明確,本澳自治基金的資金很大程度上與博彩稅收直接掛鉤,近年受新冠疫情和博彩法修訂等的影響,各自治基金的資助也有緊縮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思考如何更高效更有重點地使用自治基金,發揮其資助的實效性,來促進落實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目標和支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

 

長遠來講,也只有充分發揮自治基金等公共資本的潛力,促進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也才能反哺自治基金擴大基金蓄水池,從而實現自治基金的可持續發展,進一步促進澳門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

 

(圖文來自:http://www.macaumonthly.net/yuekan/xinche/2022-07-16/437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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