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桂平主任就橫琴深合區總體方案出台接受中評社採訪

Release date: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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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7日,我校協理副校長、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桂平教授接受中評社採訪,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方案出台發表了相關看法。報導內容如下:

 

 

中评社香港9月7日电(记者 张心怡)中共中央、国务院9月5日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澳门城市大学协理副校长、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桂平对中评社表示,合作区有利于澳门通过横琴这一对接点获取新空间、新动能和新机遇。不仅为澳门产业多元化、经济社会转型提供了明确出路,也是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势,对进一步有效加强与大湾区城市的区域协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叶桂平提到,回归廿载,澳门在“一国两制”取得了巨大成功,“爱国爱澳”社会基础愈发稳固,澳门已经发展成为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繁荣、文化多元的国际都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是粤澳两地体制及规则衔接的重大创新,为澳门不断探索累积“一国两制”经验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他认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先行先试,有利于两地在民生治理领域的互通合作。澳门可以进一步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和横琴的地理、资源和空间优势,使横琴成为探索“一国两制”实践的新平台和试验区。同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澳门破解空间局限难题、实现经济多元发展的最佳空间,是澳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的切入点。

 

叶桂平表示,过去粤澳合作面临的实质性、关键性障碍是粤澳两地体制机制上的巨大差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由国家明确澳珠两地共商共建共管,不仅是中央支持澳门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国家赋予粤澳双方的重要使命。

 

他强调,在此关键环节上,必然涉及到一套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的新体制机制,由粤澳双方共同领导,而非一方主导,充分体现“共管”。但是需慎防“不管”,出现扯皮、打太极等现象,要有一套好的统筹协调机制,厘清许可权和职能。如此前横琴合作区内产业园的产值及税收缺乏分成机制,导致特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的利益激励不足以及所受社会舆论压力日渐增大,而做好利益共用机制,将更有动力系统推进两地共同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

 

叶桂平亦提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虽是由两地共商共建共管,但两地合作机制的构建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相关协商定位不明等困境。如金融产业是未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重要领域之一,但两地在金融上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体制和运作规则等方面的差异。澳门特区规范金融活动的法律,除澳门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以外,澳门特区政府和监管机构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提倡的监管原则与要求,以及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小组的建议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指引,让澳门的金融监管与国际标准趋同。深度合作区依照内地金融法律体系,主要由内地政府制定的专门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来监管。其次,澳门和横琴分属不同关税地区,澳门实行自由经济体制,内地实行结售汇制,因此在外汇管制、汇率、利率、关税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其二,社会民生方面,交通、医疗、教育、养老保障等都存在一定差距。首先,横琴口岸的交通配套服务待完善。其次,两地药物以及医疗器械认证的标准不同,以及医疗文化的不同,导致医疗方面融合的困难。再者,在教育范畴当中,大湾区内高等学校的合作办学非常重要,两地合办学校,还需要填补法律政策的空白,以及合作机制的完善。最后,跨界养老存在老年人享受养老福利问题。

 

叶桂平指出,未来要深化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粤澳两地政府需打破澳琴不同体制间壁垒,通过在民商事法律法规、贸易、税收等配套措施方面加强研究,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多层次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对接,探索有关法律、科技、金融、营商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优化横琴“分线管理”政策、创新跨境金融监管模式、推动跨境资料安全有序流动,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要素的便捷流动和高效配置,让粤澳两地在横琴真正实现联通、融通和贯通,整合区域优势,盘活地区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的示范点。

 

(圖文來自:http://220.194.47.118/doc/1061/7/2/6/106172603_2.html?coluid=93&kindid=18620&docid=106172603&mdate=0907002513

(圖文來自:http://220.194.47.118/doc/1061/7/2/6/106172603_2.html?coluid=93&kindid=18620&docid=106172603&mdate=09070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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