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順利舉辦《完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研究》科研項目成果發佈暨座談會

發佈日期:2023/04/04
  • 分享至:

        在澳門城市大學建校42週年之際,適逢《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30週年,由澳城大法學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夥伴)基地——澳門城市大學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辦,澳門特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基金資助的《完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研究》科研項目成果發佈暨座談會,於本月4日下午兩點半在城大氹仔校區舉行。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桂平,法學院課程主任李洪江、助理教授呂冬娟、陳怡、范雪珂,商學院助理教授梁惠雅,科研處處長盛劍參加是次會議。

 

 

葉桂平主持會議談到,法治為本,澳門基本法的制定周全考慮國家整體利益和澳門根本利益,科學融入澳門本地的實際情況,廣泛凝聚共識,是一部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現實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文件,使“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他指出,在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有力保障下,澳門實現了平穩過渡和順利回歸,並在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穩定等各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開創了澳門歷史上最好的發展局面。

 

他又強調,伴隨經濟多元轉型,澳門長期積累的經濟結構失衡、發展動能不足、住房困難、貧富懸殊等經濟民生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凸顯,當務之急是要抓好經濟發展,建設好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為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打下穩固基礎,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一方面,今後澳門要繼續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持依法施政,落實“愛國者治澳”,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夯實特區繁榮穩定的法治基礎。另一方面,要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找準澳門發展的方向和重點,結合國家“十四五”規劃藍圖帶來的機遇,尤其是做好與深合區和大灣區的法律協同和規則銜接,促進相關建設取得新突破和新進展,以“澳門所長”對接“國家所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

 

李洪江線上發言認為,基本法是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的制度保障,確保了澳門特區的成立及順利運作。澳門回歸以來,基本法在澳門得到有效實施。澳門社會有強烈的國家認同感,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都自覺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來處理各項事務,使得澳門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澳門“一國兩制”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

 

呂冬娟表示,憲法是中國澳門地區長治久安和繁榮昌盛的根基,只有深刻地理解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才能在新時代更準確地貫徹“一國兩制”的根本遵循。澳門應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深入堅定地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積極參與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粵港澳大灣區,更深層次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此推動和書寫具有中國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偉大實踐的新篇章。

 

 

陳怡提到,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了澳門特區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完善與憲法和基本法相適應的法律體系,首先要準確把握“一國”與“兩制”的內涵與關係,始終將“一國”作為“兩制”的前提與基礎。一方面要不斷健全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要不斷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法律制度與機制。

 

范雪珂強調,以往曾出現基本法是“小憲法”的表述是片面的,因基本法並不能夠完全承擔憲法的功能,應正確看待特區的憲制基礎,基本法根據憲法的授權而制定,以憲法起主導作用,以基本法對自治方面規範起輔助作用,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我國作為單一制體制的國家,憲法是“一國”的堅實基礎,並為“兩制”提供保障,對此應對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有準確認識,加強愛國愛澳的社會基礎。

 

梁惠雅指出,為了有效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澳門回歸後就多次解釋及調整基本法當中的法律問題。近年來,澳門政府為了普及憲法與基本法,大力推廣相關的普法宣傳、加強基本法的教育課程。除了要讓民眾釐清基本法是國家憲法的完善,令澳門居民明確基本法頒佈的作用外;更應該關注基本法的實踐,繼續完善憲法與基本法的相關配套機制,準確堅守“一國”原則下的“兩制”發展。

 

 

《完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研究》由城大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承辦,項目對憲法與基本法下的澳門特區進行法理剖析,探究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憲法在澳門特區的效力與影響、基本法的性質、內容與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中央管治權與特區自治權的關係,並針對完善澳門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具可操作性的建議,以此填補目前中国澳門特區本土在此戰略問題研究的空白。



 
瀏覽次數:102